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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大回应:不实

河南日报 2024-03-12



11月12日,公安部刑侦局公众号发布消息,公安机关公开通缉明学昌、明国平、明菊兰、明珍珍4名缅北果敢自治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重要头目。

随着明学昌被通缉,有网友注意到,有网络传播的图片显示,2023年1月30日,他曾为其孙子明光忠(其父是明学昌的儿子明国安)举办“庆祝明学昌孙子被北大录取升学宴”。

网传明学昌为其孙举办“北大录取升学宴”

网传“北京大学录取通知书”截图显示:“缅甸明光忠,我们高兴地通知你,北京大学同意接受你于2023年9月至2027年7月,作为本科生来我校经济管理学院学习,授课语言为汉语……”

网传明光忠的录取通知书


11月13日,北京大学宣传部回应记者称 :“这个明光忠不是北大学生,他的这个情况是假的。”


工作人员表示:“这个人(明光忠)我们查了,他不是北京大学的学生,而且没有他任何申请北大记录。现在我们都知道明学昌是电信诈骗嫌犯,大家不要相信一个诈骗嫌犯的话。”


延伸阅读:公安部就电诈犯罪惩戒办法公开征求意见


近日,公安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起草了《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。《惩戒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提出,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,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、个人和相关组织者:

①非法买卖、出租、出借电话卡、物联网卡、固定电话、电信线路、短信端口、银行账户、支付账户、数字人民币钱包、互联网账号、域名、IP地址等三张(个)以上,或者为上述卡、账户、账号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三张(个)以上的;


②非法买卖、出租、出借电话卡、物联网卡、固定电话、电信线路、短信端口、银行账户、支付账户、数字人民币钱包、互联网账号、域名、IP地址等三次以上,或者为上述卡、账户、账号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三次以上的;


③向三个以上对象非法买卖、出租、出借电话卡、物联网卡、固定电话、电信线路、短信端口、银行账户、支付账户、数字人民币钱包、互联网账号、域名、IP地址等,或者提供实名核验帮助的;


④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电话卡、物联网卡、固定电话、电信线路、短信端口、银行账户、数字人民币钱包、支付账户、互联网账号、域名、IP的。


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,虽未达到数量标准,但造成较大影响、确有惩戒必要的,报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核认定,可以列为惩戒对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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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中国青年报、上游新闻、北京晚报、央视新闻客户端等

监审:屈芳
审核:梁栋责编:惠晓晗 赵霄翔 苑海震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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